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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关于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08-08-30〗
〖作者: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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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转型战略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04—2010年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盟实际,就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正确把握第三产业发展形势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盟第三产业在总量扩张、结构优化、效益提升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第三产业增加值由1990年的2.86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29.7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4%,占GDP的比重由1990年的19.3%提高到2003年的29.5%,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1990年的48.6:31.9:19.5调整到2003年的28.3:42.2:29.5;第三产业内部结构调整加快,形成了以交通运输、邮电通信、贸易等传统产业为支柱,房地产、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等新兴行业逐步崛起的局面。2003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6.2万人,比1990年增长49.1%,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由1990年的26%提高到36.4%。
(二)存在问题
我盟第三产业总体上发展滞后。主要表现为:第三产业总量小、比重偏低。虽然2003年第三产业增速比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分别高4.2和1.2个百分点,但增加值仅占全区4.1%,占GDP比重分别比全区和全国低5.0和4.1个百分点;行业结构仍比较传统,新兴行业发展不快。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交通运输、贸易、餐饮等传统行业占38%。直接促进生产发展的新兴行业发育不足,特别是物流配送业、金融保险业、信息咨询业、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发展滞后;企业规模小,经营业态老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低,竞争力不强;政府在规划、政策、管理体制等方面对第三产业的整体引导功能薄弱。存在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思想不解放、政策不开放、思路不明确、环境不优化,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发展机遇
我盟第三产业即将进入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一是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我盟第三产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特别是自治区高度重视第三产业发展,专门出台了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加大投入等手段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二是我盟具有北靠蒙古国,南临京津张,地处自治区腹地的良好区位优势,为发展第三产业提供了广阔空间。三是我盟正加快经济转型,积极推进围封转移、工业强盟、开放兴盟、城镇化战略,工业经济快速增长,为第三产业加速发展提供了产业支撑。四是随着二连、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我盟对外开放权限扩大,国外资金、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大量引进成为可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加大,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前景。五是体制创新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新动力。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经济主体以民营为主、社会投资以民间资本为主、社会事业以民办为主、政府管理以优化经济环境为主的经济模式活力增强,不断创新的体制优势、灵活的市场机制、特有的所有制格局、充裕的民间资金,将给第三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六是住房、汽车、教育、旅游、网络等消费结构变化,将会刺激第三产业发展。
二、明确第三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围绕围封转移、工业强盟、开放兴盟、城镇化四大战略,紧紧抓住“建设、改革、开放"三个关键环节,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竞争力为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多元投入、项目支撑、龙头带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搭建“三化互动"平台,推动第三产业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跨上一个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快发展的原则。第三产业的发展要快于一、二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旅游、房地产、信息服务、社区服务等新兴行业发展要快于整个第三产业的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在迅速扩大第三产业总量、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以新兴产业及市场化体系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使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
——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要在大力发展高起点、高效益第三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创造就业岗位。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服务体制、科技教育体制,、投融资体制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加速建设市场体系、城乡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第三产业部门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方式转变,鼓励和支持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办第三产业。
——坚持产业化发展的原则。加快教育、培训、科研、设计、文化、体育、医疗、城市公用事业、社会福利、农牧业服务等行业的产业化进程,加快推进机关、学校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培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第三产业主体。
——坚持项目拉动的原则。发展第三产业必须牢固树立项目意识,以市场为导向,选择编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潜力大、就业容量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骨干项目,争取尽快组织实施,使其成为拉动第三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盟第三产业的总量、质量和经济效益全面提高,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份额明显增强,能够为经济建设提供全面、快捷、优质的服务,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初步实现第三产业的社会化、产业化和现代化。
——总量目标。2005年和2008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44亿元和95亿元;“十五”后两年年均一增长19.6%,”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7.4%;2010年达到17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30%。
——从业目标。2005年和2008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达到18.5万人和22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达到40%和43%;“十一五”年均增长5.5%,2010年达到24.2万人,比重上升到46%以上。
——结构调整目标。突出重点地区和中心城市的辐射 带动作用。2010年,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和上都三个城镇服 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分别达到50%、55%和60%。
——市场体系目标。重点培育和规范专业商品市场,大力发展资本、人才、技术、信息、房地产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服务体系目标。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适应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的生产需要,形成为生产、生活和管理提供多功能、开放式、社会化的服务网络。
——保障体系目标。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以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运行机制目标。市场竞争机制明显增强,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较大幅度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三、第三产业发展重点任务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必须从我盟实际出发,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提高水平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继续搞好交通运输、餐饮服务、金融保险等行业升级换代的同时,重点发展商贸流通业,着力培育信息、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业等新兴行业,逐步形成以传统行业为基础,新兴行业为支撑,布局合理,城乡共同发展的第三产业新格局。
(一)商贸流通服务业
加强商贸流通业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功能,发展新型业态。形成专业市场、连锁超市、社区商业互为补充,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十五”后两年,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2005年达到6.5亿元,从业人数达到8000人;“十一五”年均增长16%,2008年,达到11亿元,从业人员1.6万人2010年达到14亿元,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以上。新型业态经营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以上。
——优化商贸业布局。按照重点城镇、城镇辐射区、重点建制镇商贸区三个发展层次,合理规划商业网点,形成整体分散、局部集中的商业网络结构。调整兴建一批商贸业流通设施,完善若干特色商业街。建设以锡市为中心,二连、太旗为两翼的商贸业发展主网架。
——提高商贸业现代化水平。结合城镇化进程,通过经营业态创新,完善服务功能,大力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超市购物中心等现代营销方式,积极鼓励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连锁企业向城镇社区和农村居住点延伸,形成以大型购物中心为骨干,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和便利店相配套的多层次零售商业网络。通过引进或重点培育,建成2—3家销售额超2000万元的连锁龙头企业。
——做大做强口岸经济。加强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设施建设,完善口岸功能布局。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争取在2004年10月实现常年开关。立足口岸优势,积极发展对蒙畜产品加工、金属矿采选、民用建筑及劳务输出业务。加快出口加工贸易区以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二连、苏尼特经济协作区建设,大力发展出口生活用品及食品加工业,形成向北出口绿色通道。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积极支持盟内企业取得出口经营权,重点支持绒毛、畜产品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利用二连口岸优势,培育发展苏尼特草原旅游和对蒙旅游项目。大力培育现货市场,强化口岸物流集散功能。全盟口岸过货量,力争到2005年达到1000万吨以上,2010年达到2000万吨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2005年达到6亿元,2010年2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
——加快发展专业批发和交易市场。重点建设锡林浩特畜产品交易市场、太旗京北蔬菜交易市场、二连边贸市场,形成区域特色。
(二)旅游服务业
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和深厚的蒙元文化底蕴,以建设文化大盟为契机,促进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相结合,构建以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为主体的旅游网络体系,打造全国知名的草原特色旅游服务品牌。“十五”后两年旅游收入年均增长22%以上,2005年达到20亿元;“十一五”平均增长16%以上,2008年达到30亿元,2010年达到36亿元。旅游业直接就业人数,2005年达到7000人,2008年达到1万人,2010年达到1.2万人。
——加大旅游规划的组织实施力度。重点建设三大旅游区、九大旅游精品、七条旅游通道、两个旅游中心城市。三大旅游区即中部、南部、边境旅游区。中部区以锡林浩特为中心,展示乌珠穆沁部落民俗风情、草原风光、历史文化;南部区以蓝旗、多伦为中心,突出蒙元文化、满清商业文化、沙地草原风光与生态建设、察哈尔部落风情特色;边境区以二连浩特为中心,突出边境旅游、生物考古、国际旅游等特色。九大旅游精品,即二连浩特恐龙化石、锡林浩特草原文化旅游区、乌珠穆沁游牧部落、正蓝旗元上都文化旅游区、多伦县西山湾旅游景区、太仆寺旗贡宝拉嘎草原旅游区、白音锡勒野生动物园、蒙古汗城、赛汉塔拉娱乐园,在2006年底前均建设申报为AAA级旅游景区(点),力争有2个以上景点建设申报为AAAA级景点。建设开发性、多出口旅游通道,重点培育京津冀地区一锡林浩特、呼和浩特一二连浩特、呼和浩特一锡林浩特、北京一二连浩特、锡林浩特一克什克腾、二连浩特一蒙古国、北京一上都遗址一多伦淖尔等七条通道。重点抓好锡林浩特、二连浩特两个旅游中心城市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
——积极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以培育草原那达慕、旅游文化节、民族服装节、搏克比赛、自驾车、冲沙等旅游专题活动为载体,重点加大度假休闲、自驾车、沙地、特色地质地貌、蒙元文化、边境等旅游产品的创新和开发,延长旅游旺季,丰富淡季旅游内容,满足不同游客需求。
——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做好旅游交通主干线和通往重要旅游景区(点)道路的修缮和上等级工作,特别是根据旅游发展的需求,做好地区内和跨地区旅游环线建设工作,确保旅游交通通畅,并逐步改变游客行多游少的局面;民航部门要积极开辟与沿海地区和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的旅游专线;铁路要通过开通旅游专列或加挂旅游车厢等形式,满足游客需要。旅游等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宾馆饭店和通信、购物、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加强旅游企业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规划旅游市场,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加大对外宣传促销与开拓旅游市场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宣传促销手段。开辟专业频道,建立草原旅游网,制作介绍锡林郭勒旅游宣传手册、画册和VCD光盘等多种宣传资料,强化以京津渤海地区为核心的客源市场,不断拓展中、远程客源市场。
(三)金融服务业
——优化信贷投入。强化金融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撑作用,引导金融部门大力支持农牧业产业化,不断加大对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基地建设、生态建设等投入力度。建立主办银行制度,重点支持煤、电、油及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继续加强对公路、通信、水利、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大力发展居民消费信贷,拓展住房、汽车、助学等消费信贷领域。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信用社改革,稳定提高对“三农(牧)”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抓住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板的政策机遇,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创业板市场上市直接融资,力争短期内在中小企业上市中实现突破。积极筹建城市商业银行,拓宽融资渠道。
——加快发展保险业。努力挖掘市场潜力,积极开拓新型的、能满足消费者储蓄、投资等多种需要的保险险种,发展保险评估业务,拓展保险投资、工程保险、理赔代理、再保险等新业务,创新保险营销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保险公司,形成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积极扶持保险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系统。加快建立中小企业及个人的诚信系统,不断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努力打造“信用锡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信用安全。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加快金融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
(四)现代物流服务业
按照客运快速化、物流现代化、管理智能化的要求,以传统物流业为依托,通过组织结构的优化和功能创新,构建快速发达的运输物流业。“十五”后两年,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2005年达到6亿元,从业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0%以上,2008年达到12亿元,从业人数达到1.6万人;2010年达到16亿元,从业人数达到2万人。
——加快建设现代物流设施网络体系。按照网络化和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要求,集中抓好公路、铁路、民航骨干通道建设。公路重点做好省道101线、省际通道、国道207线、国道303线、国道208线等公路干线及县际公路的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珠恩嘎达布其至乌里雅斯太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继续加快桑张、桑虎、白霍、珠大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在巩固京锡、呼锡航线,积极开拓周边新航线的同时,抓好锡林浩特航站候机楼和二连浩特、东乌旗支线机场建设。
——加快培育现代物流信息体系。在我盟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依托各种信息、数据库和网络联接,建成规模容量、技术层次和服务水平与全盟信息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物流信息平台,以信息化促进传统物流企业的改造,提升现代物流系统的效率。
——加快现代物流中心和物流园区建设。一是结合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培育产业基地型物流中心,建设现代物流中心区。重点建设二连国际物流中心、锡林浩特物流中心和桑根达来物流中心。二是紧密结合专业市场调整、改造和提高,培育区域性的市场型物流中心。建立太旗、锡市农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由现场交易向网上交易发展。三是以城市中心区为重点,结合城镇化的推进和商业经营业态的转变,发展与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方式相结合的生活都市型配送中心,重点发展1—2家大规模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建设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贸易物流园区和白音华矿产品物流园区。
——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现有的交通运输和货运代理企业、商业、物资储运企业,通过扩大经营范围、延伸服务领域、建设物流配送中心、与大企业结成战略联盟等转向第三方物流企业。
(五)信息、中介服务业
继续推进全盟信息化工程建设,整合资源,完善网络,提高传输质量。“十五”后两年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2005年达到8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20%以上,2008年达到15亿元,2010年达到20亿元。信息服务业就业人数到2005年达到O.6万人,2008年达到1.2万人,到2010年达到1.5万人。网络用户达到20万户。
——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光纤入户工程,实现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过渡。促进电信、有线电视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加快会议视频系统建设。打破行业垄断和重复建设现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大力发展数据和多媒体业务,提升传输系统和数据库联网能力,扩大宽带接入面,实现更大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按照“政府牵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市场运作、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实现管道集约化运作,避免重复建设。到2005年,以旗县市政府所在地为主建成联接区内外的信息高速宽带网。到2010年实现网络、电话、广播、电视村村通。
——推进政府信息化。以电子政务为突破口,加快搭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抓住各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化“金字工程”的有利时机,整合网络资源,逐步建立一个集网络通信、行政办公、信息共享、政府门户网站、辅助决策等为一体的综合应用系统,实现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事业及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互通,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服务窗口电子化和行政审批网络化,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加快宏观经济、人口基础:基础盟情等信息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办好各专业网站。
——加快企业信息化。提高企业信息技术的运用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运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切实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运用电子商务逐步实现网上交易,通过行业信息交流中心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提供科技产品开发、信息交换和信息服务。
——促进家庭和社区信息化。将因特网服务和多媒体业务延伸到家庭,使各种社会公共服务通过网络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充分利用和发挥网络沟通社区、家庭的功能和优势,实现电子物业。到2010年,全盟网络百户接入率达到65%,实现宽带入区、入楼、入户,网上预订、购物成为群众消费热点。
——发展信息服务业。信息咨询服务的重点是商贸、金融证券、科技信息、科技咨询服务、产业信息、教育资讯、人才劳务和社会公共信息咨询服务。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信息服务,推广网上查询、网上预订等面向大众的信息服务,大力开展各种信息增值服务。积极编制符合国家信息产业政策的软件开发项目。
——积极发展各类中介服务。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建立一批协会、行会,承担行业管理职责。结合企业产权制度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一批从事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政策咨询、法律服务、要素流动、破产与清算和就业安置的中介组织。配合财政、金融、税收、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批从事审计、监督、仲裁、代理、人才培训与评价方面的中介组织。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组建一批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方面的中介组织。适应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发展旅游业的需要,组建一批从事信息咨询、工程监理、环境评价、旅游服务的中介组织。积极吸引国际资本和跨国公司进入我盟中介组织服务领域。到2010年,初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功能完备,公正执业,管理规范,高度自律的中介服务体系。
(六)房地产业
重点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搞活二级市场,满足居民不同层次住房需求,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比较健全的房地产管理体系。按照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加快住宅小区建设。“十五”后两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05年达到3亿元,从业人数达到2500人;“十一五”年均增长25%以上,2008年达到6.6亿元,从业人数达到5500人;到2010年达到9亿元,从业人数达到7500人。全盟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与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通过土地供应调节房地产投资,对房地产项目用地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有计划、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逐步建立完善的、适应不同市场需求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供应体系,重点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
——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建立房产信息网络,通过对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建立健全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和中介服务在内的房地产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咨询、评估交易体系,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率。扩大个人住房信贷消费,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简化信贷手续,采取多样化的还款方式,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
——加强物业管理。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与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促进传统的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不断完善配套服务,规范管理办法,保证商品房售后服务质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扶持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物业管理企业,强化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品牌意识,创建一批优质服务物业管理企业
(七)社会发展服务业
加快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改革,努力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相一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十五”后两年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到2005年达到7亿元,从业人数达到4万人;“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0%以上,2008年达到13.6亿元,从业人数达到5.2万人以上;到2010年达到18亿元,从业人数达到6万人以上。全盟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十五”后两年年均增长10%,“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0%,到2010年达到524力元。
——科技事业。以示范、推广、普及为目标,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快全盟科技产业与经济建设迅速融合。继续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场化、企业化模式整合科技资源,搭建科技服务平台,形成开放的科技资源共享体系。开发类科研院所及内部组织要由目前的事业型管理向企业型管理过渡,逐步改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要以信息咨询、技术市场交易、生产力促进、科技成果推广、企业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等要素为依托,创建企业化运营的科技中介机构。
——教育事业。加大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力度,整合教育资源。开放教育市场,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服务业,突出发展民办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终身教育。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向非义务教育阶段投资,以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国有民办、股份合作等多种模式办学。创造发展民办教育平等、宽松的环境,对优质民办学校给予财政支持性奖励。到2010年,全盟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由50所发展到150所,在校生由4760人提高到1.3万人,民办教育占各类教育的比重由2.9%提高到10%一12%o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加强锡盟职教中心、多伦县职教中心和太旗职教中心建设,加快改善综合高中办学条件。积极开展短期培训,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的作用,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形成终身学习的公共资源平台。加快各类学校后勤社会化步伐,切实减轻学校和学生的负担,提高办学效益。
——文化事业。以建设民族文化大盟为切入点,加快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多元化文化产业格局。继承和弘扬传统优秀民族文化,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挖掘整合地区文化资源优势,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门类和品种,扶持壮大主导文化产业群。优先发展民族文化体育表演娱乐业、民族文化旅游业、民族文化服饰业、民族文化影视音像出版业、民族工艺品制造销售业,初步形成由媒体传播、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出版发行等产业为主导的文化产业体系。加强重点城镇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盟广播电视译制中心。到2010年,文化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万元,年均增长28.5%。
——卫生事业。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逐步形成疾病预防、医疗控制和保健康复为重点的卫生保障体系。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努力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农村中心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健全农村卫生保障网络。实施医院产权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医疗事业,规范医疗市场的有序发展。挖掘蒙医医疗资源,加大蒙药研发力度。
——体育事业。充分利用体育场馆面向群众开展体育服务,开发健身、竞赛、培训项目和体育用品,培育发展体育企业与体育彩票市场。加强社会化体育健身网络及设施的建设,增加社区体育用地,开展多样化、多形式的体育活动,促进文体健身业有序发展。市场化组织大型体育赛事,利用冠名权、广告权、专用品等衍生体育产业链,带动相关行业共同发展。抓好博克、赛马等传统体育项.实现市场化经营。
(八)社区服务业
坚持以人为本和服务居民的原则,加强社区组织机构 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进社区服务业快速发展。社区服务业增长适当快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2005年,社区服务业的增加值占全盟服务业的比重达到2%,从业人员达到6000人,2008年达到3%和8000人,2010年达到4%和1万人。
——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以满足社区居民需要为导向,不断完善多层次、金方位的社区服务项目体系。在巩固和发展为弱势群体提供福利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和单位的低偿、有偿服务项目,基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结合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开发家政服务、便民早点服务、商品销售、家庭装饰、托幼托老、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针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开发卫生保洁、商品递送、物业管理等社会化服务项目;结合社区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开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社区保安、车辆看管、再生资源回收、小区物业管理等项目。
——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社区就业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在就业和再就业方面的作用,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就业服务组织,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依托,各级就业服务组织为纽带,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的社区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尽快实现全盟社区就业信息共享。培育和发展以公益性为主,公办、民办等多种形式的劳动力中介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包括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社会保险等“一站式”就业服务网络。
——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盟社区服务中心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旗县市(区)建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服务项目10个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建立面积600平方米以上、服务项目8个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实行“一门式”服务;社区“五室四站一校一场所”(即社区办公室、警务室、文体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卫生站、社会保障站,社区学校和群众文体活动场所)的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并建立社区事务公开栏和宣传栏;多渠道筹集资金,兴办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服务设施;积极兴办为残疾人和儿童服务的社区服务设施,实现社区无障碍化服务。老城区的社区设施建设以购买、置换和改造为主要途径,避免插建服务设施挤占公共空间和绿地。
——加快社区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进程。按照加快城市化发展的要求,重点发展高层次的家政服务业、物业管理、消费性娱乐业、商业与流通服务业等社区经济,逐步建立产业结构合理、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引导和扶持社区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全盟建立10一15家规模大、档次高、服务质量好的知名社区服务企业,各地至少有1个规模较大、档次较高、起龙头作用的社区服务业实体,在旗县市(区)、办事处、街道形成“大社区服务业”发展格局。
(九)餐饮服务业
适应居民餐饮消费社会化和旅游餐饮消费扩大的需要,培育壮大餐饮业龙头企业,开发特色产品,创新经营方式,做强做大我盟餐饮服务业。“十五”后两年餐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2005年达到2.6亿元,2008年达到5.3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达到7亿元。餐饮业就业人数2005年达到1.8万人,2008年达到3.8万人,2010年达到5万人。
——积极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以蒙古族游牧风俗和草原文化为背景,开发蒙菜、蒙餐系列产品,利用盟内独有的农产品、畜产品、林产品和沙产品等特殊餐饮资源,开发地方风味产品,力争开发出一批新菜、名菜、特色菜,创出锡林郭勒民族风味餐饮品牌。加快中式快餐的发展,推进中餐、蒙餐的工业化和标准化,促进家庭餐饮服务社会化。
——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拓国内外餐饮市场。加强我盟餐饮企业与国内外餐饮企业的交流合作,通过举办和参加国内和国际的饮食文化、饮食品牌推介活动,促进我盟特色餐饮业走向世界。积极推动餐饮与风俗、艺术表演和旅游相结合,支持我盟餐饮企业到国内外大中城市开办连锁店经营业务,努力在国内外开出一批名店,带出一批人员就业,带动一批农畜产品加工销售,不断推进我盟的餐饮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十)农村牧区服务业
围绕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培育面向农牧业生产的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发展农牧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为实现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提供服务。到2010年,农村牧区综合服务业增加值达到7亿元,年均增长22%。
——积极稳妥地发展组建各类农牧业专业协会、技术学会、生产流通研究会等各类中介合作服务组织,对农畜产品进行多次加工增值,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提高综合效益。
——大力培育农牧民经纪人队伍。通过专业培训,充分发挥经纪人的信息沟通、市场连结、农畜产品调节作用,提高农牧民和农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适应市场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完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加大农村牧区技术示范、技术服务和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拓展服务形式、内容。鼓励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农牧民在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前提下,以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土地(牲畜)入股、有偿转让、转包(租)的形式建立经营联合体,推进农畜产品的标准化、工厂化生产步伐。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监测、病虫害的监测防治,牲畜疫病防治,草原灭蝗灭鼠等技术服务工作,改进农牧业生产的技术服务方式和手段,逐渐实行农畜产品生产的全程服务。
——加快农村牧区市场体系建设,搞活农畜产品流通。在重点畜产品产地或集散地,因势利导地兴建一批贯通城乡、辐射面广、吸引力强的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贸市场,搞好冷藏、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市场的配套服务功能。强化农牧民培训。大力组织实施《国务院2003—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和“阳光工程”,加强农牧民就业培训、指导和服务,切实转移农牧民、减少农牧民。
(十一)市政公共服务业
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确保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为目的,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市场化进程,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2008年,实现市政公用事业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部门与直接管理的市政公用事业企业型单位脱钩,使市政公用企业基本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2010年,培育起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竞争机制、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使市政公用事业走上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市场。鼓励外资、民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制、BOT(建设一运营--移交)等形式,投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鼓励具备相应资质企业采用TOT(转让一运营一移交)等形式,获得现有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企业的国有存量资产整体或部分所有权。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可以将优质存量资产作为政府资本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或市政公用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国家资本出资人权利,负责资金筹措、项目管理、资产营运等。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投资、社会集资、国内外贷款、冠名权和广告收益等渠道融资,加快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多渠道投入、多形式投资的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发展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商业化。
——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经营市场。城市供水、燃气、公交客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国有自然垄断型行业,依法实行特许经营。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通过公开竞标获取特许经营权。
——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作业市场。凡政府拥有设施所有权和养护、维护及服务质量监督权的,放开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允许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组建作业公司,通过公开竞争承接作业任务。
——深化城市市政公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供水、污水处理、燃气、公交等企业,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改革方向,采取整体或部分出让国有股权等形式,引入社会资本,优化资本结构。鼓励中小型企业采取改组、租赁、股份合作或出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搞活经营。
——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养分离”的原则,变“花钱养人”为花钱买服务”,将生产、经营、作业型市政、园林、环卫等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革,其政府管理、监督职能划转到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其经营和作业部分,采取组建保洁公司、绿化公司、维护公司等方式,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审定和监管。充分考虑企业有一定的积累和使用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按照“企业成本+税收+合理利润”的原则,逐步调整供水、燃气、公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健全价格听证制度,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是深入推进全盟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的迫切要求,是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实现经济转型中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把第三产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产业来抓,与第一、二产业同步推进,抓住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改善环境、加强领导等关键,全力为第三产业发展创宽松有利的环境。
(一)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自治区党委、政府已制定了《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规定》,在市场准入、税费、就业、价格、土地使用等方面确提出了六十条政策保障措施。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是实现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到位,同时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努力把我盟第三产业发展推向新水平。从2005年开始,盟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一200万元,作为第三产业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各地要做出相应安排。
(二)积极推进各项改革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除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前置审批的以外,其他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改变“严进宽管”的做法。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改进审批办法,建立网上申办、联审等制度,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简化办事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改革,有条件的后勤服务设施要面向社会开发,逐步过渡到社区管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后勤服务机构改制,举办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业。加快科技文卫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主体地位,推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集合。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逐步建立政府办学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深化公益型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强化公共卫生职能管理,深化城乡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群众性体育服务业。加快国有服务业企业改革步伐,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公用事业、文化、电信等行业要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现服务多元化,推动企业产权在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和扶持民间创业活动,参与国有服务业改制,引导建立专、精、特、新的服务体系。
(三)放宽市场准入,严格依法行政
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大集中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合理划分事权。减少审批环节,实施“一厅式”服务。认真清理对第三产业市场准入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性规定,对符合我盟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第三产业项目,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税费缴纳、土地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放宽限制。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需要保留的也要按照区别情况、简化手续、公开透明、管理和监督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和部门垄断,对民间投资主体实施平等的准入条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领域,允许各种形式的资本进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大力整顿市场秩序,消除流通障碍,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为第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
(四)优化环境,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
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第三产业对外开放的重点,积极引进盟外资金、技术和管理模式,大力支持盟外市场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特许经营等形式参与第三产业经营,带动第三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民营企业在餐饮、商贸流通等传统领域做大做强的同时,进入其他服务领域,使其逐步成为第三产业发展的主体力量。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政策规定,加强投资咨询,依法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外商投资的规划引导和监督管理,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五)积极推进城镇化战略
城镇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在修编城镇体系规划、建设和改造城镇过程中,充分考虑第三产业发展的布局和结构。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要适度集中,建设特色服务区,形成服务优势。农村牧区要结合围封转移战略,优先发展面向农村牧区的各类服务性行业,使农牧民就地转业,为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提供直接服务。抓住自治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放开建制镇的户口迁移限制。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扩大对城镇服务产品的需求,促进第三产业集约发展。引入市场机制,经营城市资源。以经营的理念发展和管理城市,塑造城市品牌,搞好城市营销。建立城市资源有偿使用机制,鼓励各类投资。采取专营权的招标、专营牌照的拍卖和不可再生性资源的控制使用等多种手段,促进城市资源的市场化经营。经营性城市公共设施,可向外地客商和社会出售部分股权。逐步将市政维护、环卫清洁、绿化养护等推向市场,降低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职能部门在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必须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和协调,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服务质量。要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全盟上下对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第三产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盟第三产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解决第三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旗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第三产业发展计划。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全盟的发展目标,明确职责,加紧制定配套措施,切实推进第三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第三产业的统计工作,做好发展现状监测和分析,为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充分调动统计资源,强化部门统计,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及业务延伸进行归类分工,落实好部门对第三产业的统计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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