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锡林浩特200万吨粉煤灰水泥生产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
四、项目简介:锡林浩特市境内煤炭资源丰富,开采条件便利,适合大规模综合开发,其中胜利矿区总体规划已得到国家批复,目前推进前期煤炭项目规模6000万吨/年,计划2010年产量达到5400万吨,拟建设坑口燃煤电站项目装机容量500万千瓦,届时年排放粉煤灰量300多万吨,既污染环境,又占用草场。为使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建德力格尔粉煤灰水泥生产项目,变发电厂垃圾为宝,将粉煤灰制造成水泥建筑材料,既为城镇建设和发展提供材料,减少占用草场,保护生态环境,又增加了经济效益。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大中小城市改扩建力度的加大和农村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及国家对城市(含县城)建筑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规定的出台,市场对粉煤灰砖的需求量日益增加。
五、建设内容:拟建设年产200万吨粉煤灰水泥生产线。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年产100万吨粉煤灰水泥生产线。
六、建设条件:厂址粉煤灰资源丰富,预计近年内燃煤电站容量达到500万千瓦,粉煤灰产量达到300多万吨/年;厂址附近石灰石储量丰富,矿石成分稳定,是较为理想的水泥原料;项目拟建厂址位于锡林浩特市郊区,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公用系统和辅助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完善。
七、投资规模: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24000万元,二期工程投资21000万元。
八、经济效益:该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年产水泥100万吨,年销售收入20000 万元,年利润总额6000万元,税后利润4500万元,投资回收期5.34年,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28%以上,投资利税率24%左右;二期工程建成后,达到200万吨生产能力,年新增销售收入20000万元,年新增利润6700万元,年新增税后利润5000万元,投资回收期4年,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35%以上,投资利税率32%左右,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九、前期工作:该项目属于产业集群基地规划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策划招商阶段。
十、优惠政策:享受西部大开发有关优惠政策,减半征收土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企业税收地方部分先征后返;地方财政担保金融贷款。
十一、合作方式:独资、合资或其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