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成就辉煌,化学需氧量与二氧化硫两项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在当晚举
行的“和谐内蒙古·减排在行动:‘十一五’减排责任兑现颁奖晚会”上,包头、呼和浩特、赤峰3市获得了“十一五”减排突出奖;巴
彦淖尔市获得化学需氧量减排奖;乌海市获得二氧化硫减排奖;全区12个盟市均获得减排完成任务奖;8家企业获得企业减排突出奖。
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益东,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晚会并为获奖盟市和企业颁奖。
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环保是硬约束”这一原则,着力
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在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强化环保能力建设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辉煌成果,
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化学需氧量提前半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到2010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51万吨,完成目标的
109.51%;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9.41万吨,完成目标的110.61%。全区重点监测城市去年空气质量为二级良好,优良天数平均达338
天,可比城市优良天数比2005年平均增加63天。
会议强调,“十二五”是我区加快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
攻坚时期。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污染减排、重点流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
着力点,以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