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是我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阿拉善的重要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于紧紧抓住并利用好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一)“十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回顾
“十五”时期,我盟紧紧围绕“转移发展战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坚持抓项目、调结构、促发展,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是改革开放及建盟以来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为“十一五”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05年全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4亿元,是2000年的2.9倍,年均增长24.1%(现价);人均生产总值2.85万元,年均增长21.9%;财政收入达到9.51亿元,是2000年的3.9倍,年均增长30.9%。
产业结构得到重大调整,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产业结构逐步升级,2005年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17:42:41调整为7:58:35,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2005年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193,较2000年提高68个百分点。
农牧业经济在转移转产中稳步发展,主导产业得到加强。农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内部结构不断改善,产业化经营稳步推进, 绿洲肉羊业、绿色蔬菜业、特色沙产业三大产业基地建设得到加强, 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棉花、中药材、皮毛等农畜特产品加工初具规模。牧区人口向城镇和农区转移加快,累计转移人口13497人。2005年农牧业增加值达到4.2亿元,年均增长2.2% ;农区牲畜养殖规模达到70万头(只),年均增长17.6%,所占比重提高到33.5%;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高,科技对农牧业的贡献率由2000年的30%提高到39%。
工业经济结构逐步优化,规模进一步扩张。“一白一黑”的简单加工型格局被打破,产业链得到延长,以湖盐及盐化工、煤炭及煤化工、金属矿产采选加工为主的新型工业格局基本形成,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不断提升,产业集群、产业集团已具雏形。2005年工业增加值达到30.4亿元,年均增长31.8% ;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由2000年的2户增加到9户,4户企业列为自治区重点企业;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由2000年的64%上升到72%。
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成为增加就业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渠道。200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2.4亿元,年均增长20.1% ;从业人数由2000年的2.5万人增加到3.3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8%上升到35%。旅游业步入快速、良性发展轨道,在第三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南寺、月亮湖等旅游景区基础条件及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接待能力和吸引力明显提升。2005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61.8万人次,较2000年增长1倍,年均增长16.7% ;旅游总收入达到2.53亿元,较2000年增长5倍,年均增长44%。
固定资产投资迅猛增长,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6.8亿元,年均增长66.7%;五年累计完成投资155.8亿元,是建盟至2000年总和的4.8倍。
生态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加大,以草原自然恢复为主的治理措施全面落实,以额济纳绿洲、梭梭为主的天然灌木林、贺兰山次生林三大屏障为主体,腾格里沙漠东缘、乌兰布和沙漠东南缘两条人工植被带和孪井滩等10个人工绿洲为补充的生态保护体系已经形成,重点治理区林草植被盖度显著提高。
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城镇和重点园区供水紧张状况得以改善。以220KV输电线路为主架,110KV、35KV线路为支架的阿拉善电网基本形成。策克口岸至兰新铁路支线修通。结束了盟旗之间不通油路的历史,公路技术等级、通行能力明显提高。2005年公路总里程达到5340 公里,其中黑色公路2345公里。
城镇体系初步建立,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主要城镇面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改善,功能不断增强,聚集效应和带动作用明显提高,城镇化率达到84%,比2000年提高16个百分点。
旗域经济、重点园区迅速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阿左旗、阿右旗和额济纳旗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均超过25%,阿左旗被自治区政府列为重点发展的50个市区旗县之一。乌斯太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占全盟的比重由2000年的3%提高到2005年的35%,被自治区政府列为重点扶持的20个开发区之一。
改革开放成效显著,经济社会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国企转制顺利完成,机构改革、撤苏木并镇稳步推进,财政、税收、社会保障等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策克口岸升级为常年开放口岸,乌力吉口岸前期工作有序进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取得突破。2005年,引进国内资金23.3亿元,五年累计引进国内资金38.1亿元,年均增长34%;国外原煤过货量达到185.4万吨,实现进出口总额3566万美元,年均增长13.9%。
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基础条件大为改善。适用技术的引进、研发和推广力度加大,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8%。教育资源的配置渐趋合理,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05年小学、初中、高中入学率分别达到100%、99.9%和8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机制初步建立,大病统筹、农牧区新型医疗合作制度形成。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综合参保率逐年提高。文化、广播电视、体育、计生、民政等社会事业也有了长足发展。
就业工作得到加强,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稳步提高。5047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年均控制在4.4%以内。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8941元和3897元,年均增长11.6%和9.9%;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7.7%;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降至27.9%和38.5%,消费结构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
面对大好来势,我盟必须乘势而上,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还很艰巨。一是经济总量偏小。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链条短,关联度低,集群化发展水平低,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少,竞争力不强。三是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缺乏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瓶颈”制约依然存在。五是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弱。六是地质工作程度低,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影响。七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的快速增长还不相适应,社会事业发展不足。八是科技教育总体落后,劳动者素质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九是就业压力大,生态移民安置、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城镇居民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十是改革开放仍有待深化,自主增长机制尚未建立。所有这些问题和制约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十一五”发展中不断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际国内的宏观形势将发生深刻变化,将为我盟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面临的机遇看。一是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入关键时期,消费结构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对能源、原材料需求量大幅度上升,为我盟发挥资源优势,全面提升产业分工地位,优化经济结构带来了战略机遇。二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为我盟承接产业转移,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合作和竞争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特别是我国加强与蒙古国的经济技术合作,京津冀、呼包银、西陇海经济带迅速发展,为我盟发展沿边经济,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国家更加重视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鼓励和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为我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提高经济竞争力创造了更加优越的政策环境。四是我盟作为生态特殊地区,已被国家列为生态重点治理区域,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
同时,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自身的优势。一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我盟实施并完善了以“适度收缩、相对集中”为核心的“转移发展战略”,为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确立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略。二是资源优势。境内探明矿产资源能够支撑盐化工、煤化工等主导产业发展;北山、阿拉善两个成矿带和5个新生代油气盆地等重要成矿带正在勘探开发,潜力巨大;蒙古国那林苏海特煤田的成功开发以及其它矿产资源的顺利探采必将提高利用境外资源的能力。三是沿边优势。策克口岸升级为国家常年开放口岸,乌力吉口岸前期工作有序进行,将成为内蒙古及西北四省区共有的陆路口岸。四是人口少的优势。人口少特别是农牧业人口较少,为加快“转移、转产”步伐,在全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坚实基础。
在把握机遇和发挥有利条件的同时,还必须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一是履行“入世”承诺将使国内企业更直接地面对国际竞争,加大了我盟企业生存发展的压力。二是我盟与周边地区发展条件相近、产业趋同,我盟面临的资源、市场、资金、人才方面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三是抑制城乡、地区和阶层之间的 “三大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任务艰巨。四是构建和谐社会带来的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的压力较大。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奋斗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转移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保护、工业经济、城镇建设、公共服务四个重点,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勘探、重大项目引进、发展环境优化、人口素质提高五项措施,力争实现经济总量扩张、增长方式转变、生态环境改善、城镇功能增强、居民待遇平等、保障水平提高六大突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阿拉善的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
为此,全盟生产力布局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打破城乡、地区分割,统筹规划,依据现有基础和资源配置条件,加快生产力向条件较好的地区集中发展,引导资源、项目、资金、人才等要素向优势地区和优势产业集中配置。要加快工业重点向有水电运等优势,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的园区集中;人口重点向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有利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城镇集中;劳动力重点向二、三产业集中。
围绕总体思路,“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
经济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速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
增长方式转变。三次产业结构更趋合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5%。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整体恶化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城镇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工业园区“三废”处理能力显著提高。
城镇化进程。城镇体系更趋合理,城镇面貌大为改观,功能日益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聚集效应和带动作用显著提高。
社会进步。科技、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供给有效增加,各项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平均受教育年限、人均期望寿命、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有较大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目标以内。
社会保障。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消除城乡二元体制性障碍,使城乡居民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制度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使更多的人口享有社会保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区中等以上水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继续保持全区前列,城乡恩格尔系数有所下降。
三、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立以化学工业和能源工业为重点的产业体系。继续巩固和加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依托基地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发展生态、高效、特色农牧业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农牧民增收为核心,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扩大公共财政扶持范围,加大转移转产力度,加快农牧业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努力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1、加快搬迁转移步伐,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
加快畜牧业由草原畜牧业为主向农区畜牧业为主转变,加快农区经济由种植业主导型向养殖业主导型转变,大力发展高效畜牧业。严禁新开垦耕地,不再扩大绿洲农业规模。严格控制外来人口到农牧区落户,加快移民搬迁步伐,结合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异地扶贫搬迁等工程的实施,促进农牧区转移转产。全面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实现以草定畜,逐步压缩草原畜牧业规模;扩大农区畜牧业规模,实行种养结合、农牧互补,推行规模化经营、模式化饲养及围栏放牧、轮牧休牧等生产方式。累计搬迁转移三分之二的牧业人口。
2、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
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突出绿色品牌,抓好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进一步壮大绿洲肉羊产业、绿色蔬菜业、特色沙产业等主导产业。着力培育一批有一定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强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突出抓好绿色肉食品、中药材、粮食饲草料、皮革、蔬菜、棉花等加工业。加强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协会,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养加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化格局。
3、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在注重农牧民转移转产、加快向城镇和非农产业集中的同时,注重农牧区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继续加大投入,抓好农牧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由城镇向农牧区延伸,不断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4、完善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
建立健全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牧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实施“种子工程”,加快农牧业机械化进程。建设信息服务体系,搞好政策指导和种植模式、经营方向的引导,帮助农牧民适应市场,有效降低农畜产品经营风险。建设气象观测和服务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落实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认证制度,打造“绿色”品牌,全面提升农畜产品竞争力。强化农牧区劳动力转移转产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牧民整体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完善以信用社为重点的农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农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5、加强扶贫开发
按照“解决农牧业问题从非农产业上找出路,解决农牧区问题从加快推进城镇化上找出路,解决农牧民问题从减少和转移农牧民上找出路”的思路,以项目为依托,以搬迁扶贫为主要手段,以产业安置为重点,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完善政策,加大产业化、社会化和科技教育扶贫的力度,加强安置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改善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培育后续产业,多渠道开辟增收途径,切实解决贫困和低收入人口的温饱问题。
(二)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按照“经济发展工业化、工业发展园区化、产业发展集群化”思路,突出总量扩张和借助外力发展原则,着力发展能源工业、盐煤化工、冶金工业、建材工业以及农畜产品加工业,支持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相互协作、上下游资源共享、大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工业新格局。
1、重点产业及基地
化学工业基地。煤化工按照煤—电—煤化工一体化发展的思路,依托骨干企业,提高煤制气和焦炉气的综合利用水平,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建设以煤焦化、煤气化、煤液化及其下游产品为主的产业基地。盐碱化工在提高工艺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盐、真空盐、氯碱化工、硝化工、精细化工为主的盐化工产业基地。硅化工重点发展以工业硅为基础的多晶硅、单晶硅、有机硅、化学硅等产业。
能源工业基地。重点发展煤炭、电力,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煤炭工业要全面整合、提升各类矿井的技术档次和安全等级,建成乌素图—宗别立、古拉本、西大窑、纳林苏海四个煤炭基地。发展洁净煤生产,提高煤炭洗选比重。电力工业加快电源点建设。加快煤转电项目实施步伐,鼓励和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建设自备电厂,充分利用煤矸石、焦炉燃气、动力煤、中煤发电,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00万千瓦以上。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洁净能源,积极开展测风、编制风(光)能发展规划、研究风(光)电厂可行性等前期工作,切实落实装机容量规模,加快风(光)能产业发展步伐,风(光)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以上。
冶金工业基地。重点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建设钢铁和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尽快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铁矿成品矿及铁精粉和金矿石的处理能力。适度扩大铜、铅、锌、钼等有色金属采、选、冶及深加工规模。积极发展以硅铁、金属镁、铬铁、锰铁为主的合金原料工业。
2、发展循环经济
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重点在工业领域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各环节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发展节约型、集约型、环保型经济,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下降到全区平均水平。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各类企业特别是资源型企业要采用新的设计和技术标准,大力发展煤矸石、粉煤灰、炼铁渣、焦炉燃气、矿井疏干水等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将单位产品的各项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限定在标准许可的范围,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排放最小化。
以盐煤化工为核心,建设煤—焦炭—发电—氯碱综合利用等八条生态工业链,形成能源、煤化工、氯碱化工、有机化工、合成树脂、塑料加工及助剂六大生态型优势产业集群。
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按照“产业链条有机结合,上下游产品有序链接,多次循环利用,转化增值”的原则,加快构筑资源综合利用的特色产业链,逐步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实现区域内企业间废物的交换利用。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以生态工业模式改造现有高耗能产业,完善生态工业体系,2010年建成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盐煤化工生态工业园区和自治区级的循环经济示范区。
3、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围绕全盟重点建设布局,统筹考虑资源环境等综合条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率开发、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现有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以科技、品牌和规模兴园,集中发展特色鲜明、专业性强、比较优势突出、带动力强的工业园区。
严格控制工业园区数量。继续支持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发展,鼓励三旗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兴办企业,建设项目,通过“一区两园”或“一区多园”的形式,享受统一政策。
提升园区档次和水平。采取筑巢引凤、逐步开发、市场运作、滚动发展的模式,以园区规划为龙头,着力构建产业集聚平台,引导同类企业集聚,促进产业链上下延伸,打造新兴特色产业,实现产业集群化,形成产业专业区,引导工业园区向规模化、专业化、高新化方向发展。
提高园区创新能力。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开发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学研联合机制,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应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业及园区的科技含量。鼓励、支持企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步伐,力争在盐煤化工领域拥有2-3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知名品牌产品。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镇、区联动”原则,以园区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发展,以城镇空间的拓展和功能的完善支撑园区发展。工业园区建设优先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之中,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办法,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多渠道筹资,加快园区供水、交通、供电、通讯、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园区发展环境,增强园区发展后劲。
(三)加快项目建设,壮大建筑业
积极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质量保证和安全监管体系,有效服务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
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发挥“投资拉动、项目带动”作用。按照重点建设布局、产业政策科学规划项目,抓好项目特别是大项目的引进和落地。扩大投资规模,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建设,通过投资结构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不断扩大生产与服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健全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和考核机制,逐步增加财政预算对前期工作的投入,引导全社会做好前期工作,认真策划、论证、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论证一批,为项目争取和实施奠定基础。扩大融资渠道,精心做好项目的推介和宣传,努力争取国家各类投资,积极吸引盟外资金,有效聚集社会资本,推动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设。完善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抓好以工程质量为核心的在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以市场为导向,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专业化水平,培育壮大盟内建筑企业,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性和专业性企业协调发展的组织结构。稳定盟内市场占有率,积极开发周边地区建筑市场。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逐步形成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企业组成的承包商体系以及由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发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建筑,建设一批优质、节约、适用的精品示范工程。
(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为依托,以大旅游、大口岸、大运输、大勘查为突破口,创新体制和机制,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提高层次,增加供给,加快发展,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第三产业发展新格局。
1、重点发展大旅游、大口岸、大运输、大勘查四个先导产业
发展壮大旅游业。充分挖掘和利用独特的旅游资源,以“中国秘境阿拉善”为主题,抓住我盟被列为自治区第四条精品旅游线路的契机,坚持政府主导与优先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以效益为中心,用“特色”和“精品”构筑旅游产业框架,用“联合”和“互补”扩大市场份额,用“开发”和“开放”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吃、住、行、游、购、娱整体服务水平,树立“中国秘境阿拉善”旅游总体形象,把我盟初步建设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特色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沙漠探险基地。培育壮大旅游企业,加大宣传促销力度,积极开展节庆活动,开拓客源市场。开发精品旅游线路、特色旅游品牌和旅游产品。加强阿拉善沙漠国家地质公园和重点景区建设,加快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景点档次,提高旅游队伍素质。
加快口岸经济发展。围绕构筑西北地区向北开放的前沿阵地和打通国际贸易大通道的目标,以口岸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形成对外贸易、物流、加工、旅游、商服等一体化的口岸经济带。加快策克口岸监管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口岸疏通能力、通关效率和综合过货能力。力争开通乌力吉口岸。加强与蒙古交界地区矿产资源的合作勘查开发,加快境内外铁路、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可靠的境外后备资源供应地。加快建设集科、工、商、贸为一体的综合性口岸贸易服务区,完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立利用蒙古矿产资源的深加工体系,争取在承接蒙古资源过埠转化和开发利用方面迈出大的步伐。近期以蒙古国煤、石油、金银、铁、铜、铅锌、硒等资源勘探开发为主,远期发展电力、煤化工等行业。
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以连接旗所在地、工业园区、口岸及周边城市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枢纽为基础,以矿产资源的大范围配置流动、工农业产品及消费品的大范围流通需求为对象,建设物流基础设施、物流信息、物流配套设施、物流产业政策体系四大平台,加快构建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信息网络等功能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将乌斯太、策克等建设为区域性的运输枢纽和物流中心。
加强地质勘查。围绕构建自治区重要的战略资源基地目标,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地质储备,提高后备资源保障程度。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做好基础性地质调查,完成北山、阿拉善成矿区两个多金属矿产成矿带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适时开展阿拉善盟1/25万图幅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和重点城镇1/5万供水水文地质调查,加速北山、阿拉善两个成矿远景区1/5万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发现并提交一批预查基地和找矿靶区,为商业性风险勘查提供依据。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工作,重点做好煤炭、铁铜金为重点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以及油气矿产的勘查评价工作。加大重点地区地下水资源的勘查评价力度。编制、实施阿拉善盟综合利用境外资源规划,鼓励盟内企业在境外开展矿业开发工作。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保护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大矿产资源勘察投入,在积极争取国家投入的同时,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地质科研单位到我盟开展商业性风险勘查,提高商业性风险勘查投入比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开放矿业权市场,加大探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引导和规范探矿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改造提升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
继续扶持劳动密集型的商贸流通业和餐饮业合理布局、扩张规模。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形式,建设新型农牧区市场流通网络。加快建设区域性的煤炭、化工、建材、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兴建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商贸、餐饮、休闲娱乐项目,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功能。
3、加快发展金融、信息、中介、房地产、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积极引进盟外金融机构,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培育资本市场,拓展新型业务,改善信用环境,大力发展金融业,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信息服务业加快通信、网络、软件、传媒等信息设施建设,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企业和社会信息化。加快建立承担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以及为政府、企业和居民提供服务的中介服务体系。房地产业要加强一级市场调控,培育和完善二级市场,兴建一批高质量的住宅小区,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传统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领域,推进社区服务业快速发展。
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快城镇化步伐,优化城镇布局,扩大城镇规模,增强城镇服务功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加快发展城镇经济,提高城镇吸纳人口和生产要素的能力,引导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和生态移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一)完善城镇体系
进一步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提高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城镇空间布局要立足现状,服从全盟经济建设布局,形成以巴彦浩特为核心,中心城镇为重点的布局合理、有序发展、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突出盟、旗所在地城镇发展,扩容提质,增强旗域中心城镇的集聚力和辐射带动力。有重点地发展特色小城镇,把小城镇建设同工业园区发展、绿洲建设、生态治理、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促进人口和产业相对集中。
(二)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城镇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科学规划,加强城镇供水、排污、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及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教、文体、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三旗所在地、乌斯太开发区房地产等基础产业发展,提升城镇品位,扩大城镇规模,完善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经济要素向城镇聚集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城镇人均铺装道路面积、人均居住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集中供热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均有较大提高。
(三)大力发展城镇经济
推动主要节点城镇之间的产业分工和合作,形成旗域中心城镇和重点城镇的经济合力。强化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与周边城市实现产业对接,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扩大城镇就业能力,扩大城镇经济规模,全面提高城镇经济的聚集效应,为城镇化提供支撑动力。改革完善城镇投资、财税、产业、招商引资、土地批租、人才流动、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政策,营造无差异的政策环境,为各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努力使城镇经济在全盟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完善有利于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大力消除二元体制性、结构性障碍。加大撤苏木并镇进程,减少管理层级,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带动布局优化、产业集中、要素集聚。构筑绿色通道,加快农牧民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城乡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农牧民就业培训,允许和鼓励农牧区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流转置换到高效农业和非农产业上,搞好产业安置与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引导农牧民务工、经商、办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现进城农牧民“留得住”。按城乡一体化要求改革住房、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平等待遇,降低农牧民进城后的生活成本,解除其后顾之忧。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改善生存和发展环境为目标,依托重点生态工程,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逐步提高生态修复能力,实现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生态保护和建设
以构建阿拉善国家级特殊生态功能区屏障为基点,坚持“全面保护、区域治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战略方针和“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分区治理”原则,以水利为核心,以林草植被自然恢复为重点,以搬迁移民为前提,以重点项目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科技等手段,加强国内和国际间合作,加快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步伐,优先解决影响和制约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危及城乡居民生存生活和生产的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生态问题,局部遏制和扭转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围绕额济纳荒漠绿洲生态恢复保护建设区、以梭梭等灌木为主的荒漠林草植被恢复保护建设区、三大沙漠周边沙害综合治理区、贺兰山自然保护区、黄河沿岸综合治理区、主要镇区生态环境监测保护治理区六大区域,全力构筑阿拉善西部、中部、东部三大生态防线。重点实施异地扶贫搬迁、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人工增雨、水土保持、“三北”四期等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结合重大生态工程的实施,大力发展沙产业等后续产业,巩固生态治理成果。到2010年,大面积天然林草植被受到有效保护,自我修复能力明显增强,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重点项目区、重点城镇、工矿、工业园区、绿洲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缓解。
(二)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环境综合治理,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三旗所在地及重点城镇要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发展集中供热,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消烟除尘和脱硫等治理力度,有效减轻大气污染程度,巴彦浩特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额肯呼都格、达来库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重点工业城镇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市场化机制,鼓励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严格环保准入标准,依法淘汰、关闭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控制污染物排放,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积极调剂原有环境容量,解决好区域性环境容量不足与经济规模快速扩大势头之间的矛盾。开展农村牧区畜禽养殖、农作物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有机食品产地标准认证和基地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环保监管能力。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以增加总量、提高质量、合理布局为主要任务,加快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一)强化水资源保护与水利设施建设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方针,确立引水为先原则,继续加大引水、分水、找水、节水和劣质水利用力度,科学制定用水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建立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高效利用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用水的保障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过境河流的引水工作,继续实施西北找水计划,强化水资源评价,增强供水能力。继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两河治理为重点,抓好巴彦浩特引黄调水、黄河及城镇灌区防洪、黑河治理、乌斯太引黄、病险水库加固、安全饮用水、节水灌溉、农牧区水利设施、水土保持等工程。关注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积极配合做好大柳树工程西总干灌区工程、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开发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优化配置,加大水权置换力度,用足用好用水指标,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建设用水,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加大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力度,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节水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努力提高工农业用水利用率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建立节水型社会。到2010年,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及农牧区人畜饮水和经济园区供水问题,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改善饮用水质量;城镇、行蓄洪区防洪标准达到30-5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二)加快交通网络建设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基本形成以公路和铁路为主体的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公路按照“突出干线、统筹城乡、完善网络、提高标准、效益优先”的原则,以提高公路等级、增强通达能力、改善城乡交通条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标,围绕“两横两纵十二出口”公路建设总体布局,加快全盟主骨架道路、出口公路、工业和旅游开发区公路建设,形成以巴彦浩特为中心,东西相连、南北贯通、通边达内的公路路网体系。巴彦浩特出口公路建成高速或一级公路,盟至旗、旗出口公路基本建成二级公路,旗至苏木镇建成黑色公路,嘎查村全部通公路。全线贯通东起临河、乌达,西至新疆哈密、甘肃山丹的东西大通道,北起策克口岸、北银根,南至甘肃金昌、宁夏银川的南北大通道,建设巴彦浩特至银川、乌达至巴彦浩特、临河至哈密、乌达至山丹、策克至金昌等高等级公路,加强吉兰太至磴口等一批农村公路建设。
铁路建设要完善路网结构,增加运输通道,重点建设临河至策克铁路,适时实施希尼乌素至吉兰太支线铁路、策克口岸至纳林苏海境外铁路、呼和札格至乌力吉口岸铁路、乌海西至吉兰太铁路改造工程、本井至古拉本铁路、阿右旗至金昌铁路工程、吉兰太至巴彦浩特至中卫铁路。
机场建设要抓紧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阿拉善支线机场,满足支线客机和直升飞机升降,开通沙漠重要旅游景点的空中航线。
(三)完善电网结构
加快建立布局合理、供电可靠的现代化电网,扩大电网覆盖面,努力提高供电质量和能力。建设500千伏变电站1座,220千伏变电站6座,110千伏变电站17座,35千伏变电站24座。加强主电网架和城乡中低压电网建设改造,形成以吉兰太至金诺500KV输电线路为主网架,乌斯太至贺兰山至金诺、乌斯太至四十一至金诺、金诺至雅布赖、金诺至达来呼布、巴彦浩特至孪井滩、雅布赖至长山220KV输电线路为支架,110KV、35KV线路相配套的阿拉善电网,形成阿拉善地区220KV电源三角环网供电,运行方式更加灵活,提高供电可靠性。
(四)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城乡通信网络和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电话电视“村村通”、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以及高速宽带网络等重点工程,构筑全盟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信息网络宽带化、综合化、智能化。加大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整合力度,重点开发基础性、公共性和战略性信息资源,推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联网,扩大网络资源共享范围。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加快推进政府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以政府信息化带动全社会信息化,建立电子商务、企业信息服务、农牧业信息服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平台。加快实施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入户工程。
(五)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基础测绘
修编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原材料、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土地收购储备、整理力度,强化对重点水土流失区、生态脆弱区的土地综合治理。建立以数字阿拉善地理空间框架为主体的测绘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测绘技术自动化、测绘成果数字化、测绘服务网络化的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开展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象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与更新,提高基本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程度。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需要。
七、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推进科技进步
按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大力实施“科教兴盟”战略和科技产业化5123发展规划,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建立产学研联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整合科技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在盐湖生物资源综合开发、盐化工、煤化工、生态治理、农牧业产业化、新能源利用等方面重点突破,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技术跨越或突破,努力提高重点产业、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强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建立新型科技投融资体制,努力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确保财政一般性预算支出中应用技术等研究开发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集中办学力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人力和智力基础。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继续巩固“两基”成果,进一步提高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水平,力争1-2个旗进入全区先进旗行列。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优质高中规模,逐步提高高中阶段入学率。盟一中全面达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力争入围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盟民中办成自治区西部一流的民族学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比例达到2:3,阿左旗职业高中达到自治区重点职业高中标准,力争入围全国重点职业高中。重视远程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将盟电大办成全盟现代远程开放学历教育基地和综合职业教育基地。
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努力提高地方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支出的比重。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创办各类民办学校。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扶贫助学、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远程教育网络等工程。
(三)实施人才强盟战略
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扩大人才总量为重点,以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紧扣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环节,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牧区实用人才五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合理流动、公平竞争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规范人才市场管理,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扶持创业带头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稳定、留住各领域骨干,带动一大批中初级适用人才。
(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工程,创建“阿拉善”文化艺术品牌,强化文化交流,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强化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展中心等文化阵地建设,兴建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四级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居延遗址、曼德拉岩画等文化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造居延、岩画、航天等文化品牌。充分挖掘阿拉善文化内涵,重视文学艺术各个门类的创新与发展,加强精品创作与生产。利用各类文化活动阵地,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社区、广场、校园和家庭等文化,活跃城乡文化生活。依托那达慕、奇石、丁香、胡杨林、沙漠节等活动,大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培育民俗、奇石、旅游、企业文化等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文化产品。
努力提高广播电视装备水平,初步实现广播电视数字化,逐步形成全盟广播电视网络一体化的综合信息交换平台,形成新闻综合频道与专业频道相结合的制作、播出体系,以卫星、数字网络为主的广播电视技术体系,提高广播电视的制作、播出、传输和收看收听质量。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广播电视的产业化发展。继续实施广播电视“ 村村通”等工程,扩大广播电视的综合覆盖面。
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优先发展群众体育,积极发展民族体育,加快发展竞技体育,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努力增加农牧区和城镇社区群众性体育、健身公共设施,积极兴建体育场馆。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
(五)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卫生装备条件,深化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调整、配置卫生资源,完善医疗、预防、保健三级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与水平、公共卫生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集中力量建设好盟、旗两级医院和苏木镇中心卫生院,促进一般卫生院功能转变。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加强计划免疫,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消除和降低地方病和传染病的危害。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注人口安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计生服务和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和服务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充分发挥中蒙医药的优势,加强中蒙医药科研和专科专病建设,加大对疑难病症的治疗,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中蒙医药的覆盖率。建立医疗卫生培训基地,强化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
(六)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充分发挥第三产业、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作用,重点提高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统筹城乡就业,完善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创新就业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全面做好劳动力供需信息收集发布工作,为求职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企业用工和职业中介行为,为城镇择业人员和农牧民转移转产创造公平就业机会。建立健全失业调控体系,有效控制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和劳动者自主创业,积极引导劳务输出。实施就业援助计划,扶助弱势群体就业,加强困难行业的再就业工作,逐步形成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
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逐步建立劳动就业培训基地,适应市场需求,加强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实现稳定就业。
(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分配机制,鼓励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不断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推进国家公职人员福利待遇货币化,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改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加强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与服务,改善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认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积极改善消费环境,拓宽消费领域,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消费规模,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引导消费观念转变,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使住房、汽车、教育、旅游、信息、家政服务和医疗保健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实现消费结构多元化。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鼓励消费信贷。依法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和规范力度,创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行全盟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筹集、统一发放,逐步建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鼓励和约束机制,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就业人员的参保力度,积极开展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2010年,城镇就业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失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牧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由旗级统筹提升为盟级统筹,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面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特定弱势群体基本医疗实行医疗救助。建立适合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牧民及农转非人口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牧区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济救助制度,保持城乡低保资金适度增长,提高低保标准及水平。关怀社会弱势群体,重视发展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福利事业,逐步实现人人都享有社会保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管理,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补贴和社会捐助资金,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能力。
(九)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构建以稳定为前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严格安全执法,依法加强煤矿、化工等重点高危行业和人群聚集的娱乐场所、商厦的安全治理整顿,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事故。加大对食品、药品、餐饮市场的监管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视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关注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以及各类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与友邻地区的边界纠纷。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相关制度,做好各类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把维护稳定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高度负责地调查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廉政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养和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抓好文明城镇、文明乡村、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继续搞好社区、村镇、企业、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盟进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基层民主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行政务、厂务、村(嘎查)务公开。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公安政法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确保一方平安。加强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全面推进和深化各领域体制改革,争取在解决经济体制深层次矛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按照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带动体制和机制创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推进各项改革
重点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坚持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依法推动土地、草牧场使用权流转置换。改革土地征用制度,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快撤苏木并镇步伐,推进苏木镇机构改革。按照目标明确、建立机制、综合配套、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促进事业单位服务社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改革机制的形成。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促进国有资本合法流动。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新体制,实现行政管制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办法,规范审批行为,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机制,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完善重大决策事项专家咨询和社会听证、公示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公共行政应急处置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降低商务成本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严格界定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适应政府履行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需要。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运行。改革投资体制,完善项目审批、核准等制度,规范政府投资的范围和行为,建立政府投资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银行、保险业发展,加快建立资本市场,构建适应阿盟发展、市场要求的投融资机制。完善贷款担保、财物保险体系,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加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防范贷款风险,提高金融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招商引资
树立开放招商、规划招商、产权招商、环境招商的理念,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后发优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部门服务、全方位参与的原则,整合、调动各类招商引资资源和力量,增强服务功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拓宽开放领域,有针对性地承接产业转移,以优势资源、优势企业和优势项目吸引盟外有实力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大集团到我盟落户,建立加工制造业基地,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旅游等服务业。创新招商方式,以各种会、节为载体,搭建盟旗联合招商梯级平台,积极开展定向招商、专题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和网上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灵活性和多样性。认真做好招商项目的筛选、论证,形成储备一批、洽谈一批、跟踪一批、建设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
(三)扩大对外贸易
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向北开放步伐,以互惠互利、实现“双赢”为原则,以口岸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积极拓展与蒙古等国的合作空间,在更广阔的范围内配置资源,在更高的起点上参与国内外分工和市场竞争,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推动对外贸易。加快口岸监管区设施和贸易服务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过货能力。继续增加煤炭等特色传统产品和金属钠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搞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努力使出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加强我盟与蒙古交界地区矿产资源的合作勘查开发,加快境内外铁路、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可靠的境外后备资源供应地。加强先进技术装备和煤炭、金铜铁、木材等重要资源的进口。支持盟内优势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经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扶持和发展民营进出口企业,提高对外贸易经营主体的竞争力。
(四)搞活非公有制经济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创新体制,完善政策,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扩大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投资渠道。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对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都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体系。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搭建资金融通服务平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财政政策,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支持。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执法环境、治安环境,净化市场环境,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加快旗域经济发展。把旗域经济作为实现全盟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口,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培育自主增长能力,壮大经济总量。坚持以富民为目标,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工业经济为核心,遵循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通过政策促动、开放带动、项目拉动、产业联动,主攻民营经济,培育特色经济,壮大园区经济,发展城镇经济,做大做强旗域经济。合理划分盟旗财权、事权,实行有利于旗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十一五”时期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要通过重点规划、行业规划、旗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具体化。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要按照《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研究制定实施规划的支撑体系,通过产业政策等各项具体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保证规划顺利实施。要加强对规划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做好对重要指标的监测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