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9日公布的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2年底前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这一改革。“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即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实现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据各有关专家及分析人士认为,作为我国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对于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推动市县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减少政府行政层级提高政府运行效率以及 加快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1、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从长远看,塑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中央-省-市县”三级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和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是促使我国各级政府事权清晰合理、使基层财政真正解困、完善现行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治本之路。
2、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对于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市一级中间管理环节、简化工作程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防止官僚和腐败以及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3、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是强县战略的重要举措,能有效保证县级财政资金的及时足额供给,增强了县域经济的财力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也增强了一些经济基础较弱的农业大县的财政实力。对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可使设区的市财政轻装上阵,腾出更多精力和财力来发展经济,壮大财政,更好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带动其他县市加快发展。
5、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可促使省财政更加关注对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在实现公共支出均等化的前提下,倾向于将补助资金投向效率高的县,在更高层次规划全省发展格局,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实现有效配置。
6、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从财政收入的角度讲,使得基层财政收入不易跑冒滴漏,直达中央。另一方面,从财政支出的角度讲,财政拨款因少跨一级,在时间和效率上都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提高了县级财政对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率,使财政拨款不易被层层截留,使市一级在资金分配中“上截省、下拿县”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