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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
〖发布日期:2009-07-01〗〖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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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日下午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并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机构改革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置的工作部门将由48个精简为42个。具体内容有十二项,分别为:

  一、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经济委员会和信息化领导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建中小企业局,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二、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三、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建设厅;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厅管理,盟市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五、组建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环境保护局;

  六、调查研究室更名为研究室;

  七、人民防空办公室列为政府直属机构;

  八、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扶贫开发办公室;

  九、组建能源开发局,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十、党委政府信访局更名为信访局,列为直属机构;

  十一、不再保留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包括乡镇企业局,将其职责划入农牧业厅;

  十二、将金融办公室列入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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