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4日至6日,受铁道部委托,铁道部鉴定中心在天津组织专家对《新建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铁道部发展计划司、运输局,呼和浩特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锡盟发改委、兴安盟发改委以及沿线政府应邀参会。集通公司、锡乌公司等参股企业和项目业主参加了会议。会上,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进行了初步设计汇报,同时听取了沿线地方政府和股东单位的意见。专家组对《新建锡
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初步设计》进行了研究和讨论,提出了审查意见。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线路方案,正线全长633.037km;主要技术标准采用国铁I级,预留电化条件;单线,预留双线条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200m、困难800m;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机车类型:DF4D;牵引质量:5000t;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采用半自动闭塞类型。
会上强调,项目业主、设计单位以及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协调配合,完善设计方案。一是我盟境内线路压覆矿问题,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积极与矿主对接、协商,争取在不改变现有线路的情况下,尽快与矿主达成一致意见,确定线路走向方案;二是西乌旗巴勒嘎尔镇线路走向方案尊重当地政府和项目业主意见,但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报铁道部鉴定中心;三是在建白霍公路与该铁路的线路交叉问题,要与自治区交通厅联系协调,争取实现公路上跨方案。
(交通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