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和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共38个,主要涉及总体战略、“三农三牧”问题、产业发展、城乡区域等七个方面。具体课题和内容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
四、具体要求
(一)人员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七大和自治区八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二)课题要求
1.针对性。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和“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2.准确性。课题研究报告的数据和资料要准确可靠,以2008年的数据为准。引用统计资料以外的数据要注明来源。
3.时效性。课题研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
4.可操作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要具体可行。
五、时间安排
1. 申请单位可登录网站:
http://www.nmgfgw.gov.cn,从《“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专栏中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及《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
2. 项目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09年9月10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邮箱地址为
nmgfgwghc@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
3.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成立评议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09年9月20日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六、课题进度要求
1. 课题承担单位应于2009年9月底前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签订中标合同书。
2. 课题承担单位应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评议审查。
3. 课题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于2010年4月底前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七、研究经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608房间、209房间
联系人:锡林花、呼和、李慧勇
电话:(0471)6659014、6659139, 6659372(传真)
邮箱:
nmgfgwg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