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示范工作,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开展服务业引导
资金总结工作的通知》(内发改服务字[2010]95号)要求,近日我委组织各地区发改部门,对2005年以来服务业
引导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总结。项目总结的范围包括2005—2009年各年度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自治区预
算内基本建设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总结的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
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和项目建设成效。2005—2009年我盟共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
56个、资金2280万元。(服务业科供稿)